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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唐承超 我在今年七月十二日發放真相資料時,被綁架到派出所。因我不配合邪惡,後又把我送到看守所。在看守所,我沒守住心性,配合邪惡,簽了字。這是我的污點,我真後悔。我對不起師尊的苦度、對不起同修的幫助。嚴正聲明:我當時的簽字作廢。今後一定堅定的信師信法,堅修大法到底,彌補過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2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8/1640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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