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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守德 99年7月20日去北京證實法輪大法好,被非法關押,它們開始偽善的讓我寫“保證不學法”就讓我回家,我拒絕,它們就多次打我;還逼我罵師父、罵大法,我不聽、不罵,它們就狠毒的用4根電棍電我。最後,我被迫在它們寫的“保證書”上蓋印、簽字。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做的一切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9/1641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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