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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春艷 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大法時,由於我剛學法不到一年,對法理解不深,最嚴重的是有怕心,我曾把一個法輪圖形給燒了,還交過幾本大法書和煉功帶,從而犯下了大錯。現在,我向師父認錯,並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11/16426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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