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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鄒玉芳

    去年農曆臘月26日,派出所以見新所長為藉口,將我騙到“洗腦班”,無理關押了10個多月,直到今年11月底因我90多歲的母親去世才放我回家辦理喪事。6天後居委會肖書記和自保的施主任又到我家逼我回“洗腦班”。因家中生活困難,小孫子沒人帶,媳婦要上班,又欠了不少債要還,所以他們非要我寫所謂的“請假條”,否則就不放我回家。我在強迫下寫了“請假條”,回家後心�堳D常難受,痛苦中突然悟到我無故被關,本來就不應該,無論哪方面的壓力,採取任何方式破壞大法與迫害大法弟子的做法,我們都是不認可的,根本不存在甚麼請假。因此我在這里特此聲明:我寫的“請假條”作廢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31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/2243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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