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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郝桃楠 在二零零零年的一天中午,突然有幾個派出所的警察非法闖入我的私宅,非法抄走了我一些物品。當時我沒有保護好師父的法像和《轉法輪》,反而還配合了它們的要求在“搜查證單”上簽了字。在被強行帶到派出所非法審問時,我不但在“審問記錄”上又簽了字,還在二份被抄去的真相資料上被迫簽了名,並說出了該資料的來處。嚴正聲明:在那次邪惡迫害中違心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14/1644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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