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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馮蘭英 我是九八年得法的因進京證實大法遭到當地公安局及派出所、街道辦等的迫害。2001年九月被當地街道、派出所強制綁架關進看守所,後又被非法關押在洗腦班。在洗腦班上邪惡軟硬兼施,以“丈夫下崗、孩子(不能)升學”相逼。因怕心,我在邪惡事先寫的“5不”上簽了字。鄭重聲明: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。以法為師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14/1644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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