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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孔祥玲 我是97年9月得法的。經過修煉,身體得到了健康。99年7.20江賊集團瘋狂非法鎮壓法輪功時,在單位領導強迫下,我交了《歐洲法會上講法》一本、《北美法會上講法》一本,還寫過“不煉的保證書”。嚴正聲明:在壓力下所寫、所做、所說的一切一律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14/16444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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