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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趟光芝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,我因去北京上訪被帶回市看守所,被非法拘留十八天。在邪惡的高壓下,我被迫寫了“保證書”,說了“不再煉功了”,還每天去報到。由於當時自己學法不深,配合了邪惡,已經成大錯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的一律作廢。今後要敬師敬法,緊跟師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永不變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7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16/1645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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