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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鳳蘭 2007年9月28日早5點半左右,派出所七、八個惡警跳牆而入,非法闖入我家亂翻一陣,非法抄走我的大法書籍、mp3等物品,隨後把我們夫婦強行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。下午四點左右說放我回家,當時說讓我簽字,我在一張白紙上簽了名。聲明:以上的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17/1646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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