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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靜蘭 惡警曾綁架我到拘留所迫害二十八天,後又給辦了取保候審一年,惡警讓簽字,因當時有怕心,就簽了字。現在我認識到這是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。因此嚴正聲明:在邪惡的迫害下,我所簽的名全部作廢。徹底的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。堅修大法,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。彌補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18/16472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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