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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永華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二日,我學完法回來,家人對我說惡警來過了,我產生了怕心,怕影響女兒與家人。第二天,我到派出所問惡警到我家有啥事,他說上面有我的名字,我說:“那是以前的,我現在也不煉了”。我當時還配合邪惡,把照片交了。回到家後,我的心真是空空的好難過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19/1647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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