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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吳淑珍 2004年10月份,縣六一零夥同黨委和單位領導找到我,讓我說“不煉了”。當時我剛從看守所回來十幾天,有怕心,於是我配合了邪惡。事後我悔恨萬分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,我一定學好法,精進實修,做好三件事,彌補自己的過錯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19/16478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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