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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雷世清 我2001年到北京證實法被綁架迫害20餘天,綁架回看守所,它們強迫我寫誹謗大法的“認識”,我當時寫了“不到北京去”的話,被帶回廠610辦公室。叫我從新寫“認識”,因怕心,大女兒就代我寫了交了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0/1648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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