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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韓富玉 2007年6月28日下午6點多,幾個人闖進來,還有廠保衛科的幹事,將我綁架到收容所,非法關押8天後轉至看守所,12天後轉到洗腦班,強制看邪惡製作的誹謗大法的錄像,實施精神折磨,強行寫“日記、三書”,我沒寫。它們還教唆罵師父、罵大法,還把我的親人叫來,叫我罵大法,我不罵。在轉到洗腦班時,公安分局邪惡頭目來派出所,強令我家子女參加,威脅訛詐6000元錢作抵押,並前後兩次非法抄家。為了達到勒索錢財的目地,還把我年齡改小,想把我非法勞教,沒有得逞。惡警還將我未婚兒媳非法傳訊、威脅。聲明:在洗腦班裡,邪惡偽造的一切誹謗師父、大法的記錄,以及強迫家人寫的一切“保證”一律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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