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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賴永福 2007年6月18日上午,縣公安局非法抄家,非法抄走我的大法書、煉功帶及真相資料等55件,於當日下午把我綁架到公安局,非法關押在看守所,時間一個月,先後六次非法提審,把我關押在殺人犯、強姦犯、搶劫犯的大倉裡,邪惡管教給倉頭講,強迫我勞動,對我進行身心的摧殘。我妥協了,配合了邪惡,出賣了同修。它們又把我妻子先後四次叫去公安局,說出我家資料來源後,由我兒子擔保,“取保候審”。聲明:在邪惡非法關押期間的對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定正念,做好三件事,緊跟師父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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