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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洪香 我是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得大法的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我不但沒證實法,而且公司叫怎麼寫就怎麼寫;有同修進京上訪被非法抓,我就說“不去它抓誰去”;叫家人替寫了份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2000年秋天,公司辦洗腦班一個月,洗腦班結束,每人要寫一份“保證書”,不寫就送縣610繼續辦洗腦班,還要五千元,又叫家人替寫了所謂的“××書”。在此鄭重聲明:我以上的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從新修煉,堅修大法緊隨師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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