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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洪琴 我於6月4日因被舉報,被當地警察抓捕,壓力下寫了“保證”,簽了名,主要因為學法不深,還有很多執著沒去掉,很後悔,不知如何是好,看了《明慧網》材料,我明白了慈悲偉大的師父又給我們一次寶貴的機會。我嚴正聲明,6月4日寫的“保證”作廢。在正法時期加倍彌補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從新再向師父簽上一個誓約,跟上正法進程,隨師回家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2/224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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