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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珍香 在市內做真相資料,被惡人舉報,當時被惡警綁架到派出所,被非法拘留一天一夜,在非法審訊逼供時,說出了自己的真實姓名及地址。惡警到家中非法抄走了師尊的經文和《明慧週刊》。我配合邪惡在逼供記錄上簽上自己的名字。現聲明:以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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