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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米彩文 我是九七年得法的。修煉以前身體不好,有好多種病;得法不久身體全好了。2007年9月21日,被邪惡強行拉到洗腦班,並非法抄走了師父法像和一本經文。在洗腦班15天,配合了邪惡,我在“三書”上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以前配合邪惡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到底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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