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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映瓊 四年前,被非法押去公安局,惡警問我“知道誰還在煉功”,當時我出賣了正在受迫害的同修。聲明:我以前違背大法的所說、所做全部作廢。洗刷污點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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