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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鳳芹 我於1998年喜得大法,身心受益。在邪惡瘋狂鎮壓下,於2000年在單位領導和鎮政府的威逼下,以及2001年在邪惡的洗腦班裡寫下了有損於師父和大法的“保證”。聲明:我以前所寫的一切恥辱的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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