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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皇莆自榮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五號,在縣公安局被綁架迫害期間,有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被迫摁了手印。二零零一年,燒過大法書和手抄《轉法輪》。聲明: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2/16497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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