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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辛敏偉 我是一九九六年六月份得法的。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日晚,在外做真相資料時被邪惡綁架到市公安局,隨後又被非法抄家,非法收走了部份大法真相資料、mp3後,把我非法抓到當地派出所關押,把我關在五樓一個大鐵籠子裡面。這時我請師父加持我,在師父的加持下,我真的從鐵籠子裡出來了,而且還從四樓外牆一層一層下走,順利脫險了,從此開始流離在外。派出所當天與我所在單位溝通了,市局、派出所、安全局及單位都到我家,很快我就被單位非法開除公職。後來,姐姐、弟弟、愛人花了三萬多元走後門,從此市局到派出所不再找我了。這期間,我弟弟按市公安局要求替我寫了“保證書、決裂書”,當時由於怕心,我自己抄了一遍(二份),市局一份,派出所一份。嚴正聲明:我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3/1650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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