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淑芝 九九年7.20後,主管領導讓我在“不煉功”的表上簽字,我就簽了。派出所片警到我家,拿出搜查證,讓我把大法書和煉功帶都交出來。當時由於怕心,把煉功帶和師父的講法交了出來。二零零零年十月,因取養老金需身份證,(被非法扣在派出所)我去取,又被迫摁了手印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3/16505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