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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玉芳 由於學法不深,在大法遭到迫害時,我寫了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,並簽了“合同書”。我知道這是對法、對師父的不敬,是大錯特錯的。嚴正聲明:以前的所作所為全部作廢。重新回到大法修煉中來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4/16513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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