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瑞卿 “七•二零”後,出於怕心,我不敢保留大法書,就將手抄本的《轉法輪》放在廁所裡當手紙用了。每當想起此事,我就感到無地自容,痛恨自己至極,難以用語言表達。我愧對師父的苦度,淚水不知流了多少。嚴正聲明:以前做過的不符合大法的事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9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5/165199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