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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明聰

    惡黨召開代表會,派出所惡警打電話給我,意思不要去北京。當時我言不由衷的說了一句:“有國家法律”。惡警立即感謝我,顯然我認同了惡警的電話,承認了邪惡勢力的安排,這是極其嚴重的錯誤。鄭重聲明:在邪惡壓力下,在不冷靜情況下說的話作廢。今後我一定好好修煉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5/16519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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