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艷霞 99年7.20後的某一天,片警找到我,問我還煉不煉?當時我沒回答他,於是他就替我寫了一份“不煉功”的保證書,讓我簽字。在當時的壓力下,我就簽了字,心想應付應付吧。通過學法,我現在認識到當時是由於學法不深,沒有站在法的基點上認識法,讓邪惡鑽了空子,犯了嚴重的錯誤。我深感內疚,對不起師父的苦度。嚴正聲明:我所簽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加倍彌補自己的過錯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29/165470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