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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星梅

    我九七年喜得大法後,身心受益。六十歲的我,看上去只有五十多歲。九九年7.20以後,被邪惡非法抓進了勞教所。迫於壓力,向邪惡寫了“不煉的保證”,還把大法書籍交給邪惡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做的有損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30/1655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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