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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徐伏明 自7.20邪惡江××集團迫害大法後,曾在“保證書”上簽字。2000年12月30日,被誘騙至留置室非法搜身,搜到“法輪大法好!”不粘膠條幅一份。31日,強制帶我回家非法抄家,搶去師父法像一套、大法書籍、宣傳資料、煉功服一套、電腦一台、打印機一台(至今未還),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月、留置室一個月,被非法勞動教養3年。2002年6月底,被非法押送二大隊強制洗腦。在邪悟人員的誤導下違心寫了“四書五稿”,也參加“幫教”,助長了邪惡。2003年底,他人幫寫了調查試題。2004年9月被強化洗腦。2005年7月21日,被惡警非法抄家,我在清單上簽了名。2007年9月20日,村主任拿調查摸底判斷題讓打勾。現嚴正聲明:我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2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31/16561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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