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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樸麗華

    我被非法綁架並勞教。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,片警和居委會把我誘騙到警務站,問我對法輪功怎麼看,我說了一句:“過去的事情不要跟我再提。”並在詢問筆錄上簽了字。嚴正聲明: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三日在片警誘騙下所寫、所說的一切一律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洗刷污點,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0/31/16561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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