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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來珍 九九年七二零邪惡迫害大法與大法弟子以來,邪惡一直在干擾我。邪惡迫害開始,單位開會說還在煉法輪功的都不能煉了,要我老伴寫個“保證書”,他就寫了,要我簽名,我沒有簽,他就代我簽了。二零零零年,派出所的警察到我家要我簽名“不煉功、不上京”,他說是給上面交差,我由於悟性很差,就被迫簽了。後來邪惡到我家,要我去洗腦班,家人跟他們吵起來了,結果他們要我“保證”不上京,我沒同意,我女兒沒辦法,就代我寫了“保證書”。二零零一年,我女兒到看守所接我回家,邪惡說要簽名才能回去,我女兒又代我簽了“保證書”。嚴正聲明:以上提到的這些所謂“保證”全部作廢,那都是被迫的。我堅信師父、堅信大法,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/1657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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