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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劉朝霞 2002年在勞教所,由於自己對法認識不足、被執著心帶動、被邪惡洗腦。在一定範圍、一定成度上給大法帶來不好的影響、干擾了眾生對大法的正信、正念。造下了很大的惡業。我現在真正認識到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我所說、所寫所有對師、對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會從新開始,用真心、用行動再次證實法輪大法好、助師正法、全身心溶入到大法當中,把今後的路走正、走好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3/1658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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