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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王艷美 因出去講真相,被非法關進看守所兩次,非法罰款一萬元。我違心的簽了字。現在嚴正聲明:我配合邪惡寫的東西全部作廢。聽師父的話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3/16582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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