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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樊秀蘭 九九年七二零,邪惡瘋狂迫害大法之時,我因怕心太大,當街道主任問我“還煉不煉法輪功了”時,我向邪惡妥協了,說:“不煉了”,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二零零零年因大兒子出了意外,派出所來抄家,我更加害怕了,把大法書都燒了。後來在同修的幫助下,我才認識到犯了大罪。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。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修大法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3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5/16595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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