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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卻俊玲 二十來個惡警和鎮、大隊執政人員,來非法抄我的家,把我兒子的大鍋也給抄走了,讓我簽字,證明我“在家,沒到北京去”,向邪惡妥協,我簽了字。聲明:以上配合邪惡的言行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3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7/16609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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