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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陶宗芬 99年7月20日我去北京上訪的路上,被警察抓住,受盡折磨,在政府不法人員的逼迫下,因以前學法不深,對法認識不足,我不情願地簽了字,但我還堅持修煉,這時天天聽中央電台和焦點訪談一再給法輪功造謠,在這情況下,我親戚引導我走上了彎路,入了別的教,共參加三次教會,經過師父多次點化我,我還沒醒悟,後來在我半睡半醒時,師父就明告訴我了,終於我明白過來。我深深感到對不起師父,我在師父法像前淚水漣漣地懺悔說,失敗一時不代表永遠,師父把我從泥湯裡挽救回來,我悔恨自己做了不該做的事,聲明作廢。現在我正在加倍償還,以後一定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爭取做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/224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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