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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丁蘭英 我於一九九九年得法,學法剛六個月,迫害就開始了。我村的治保主任寫好了“保證書”讓我簽名,我就簽了,並有兩年的時間沒有看書、學法。由於怕心不去,講真相做得也不好。有一次在同修家,有兩名派出所的人來,他們問同修的身份證,同修說因學大法被派出所拿去了。當時派出所的人問我是否也煉?我順口說“不是”。說出此話後我很內疚,覺得無臉見師父。嚴正聲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9/1662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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