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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高秀華 今年九月八日左右,大隊幹部讓我的家人李國金、李家福做我的工作,讓我放棄修煉法輪功,並拿走了明慧週刊和部份經文。我沒有保護好大法資料,給大法造成了嚴重損失。以上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9/16621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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