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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元定 我於2000年初進京上訪、正法,被鄉派出所“接”回後,被關在看守所,後被家人保釋回家。同年的一天,我不在家,由鄉政府及派出所來家將大法書和師父的講法錄音及錄音機等收走。第三天晚生產隊長來說,若我要繼續煉,就將關我。因此家人就逼我,又因我執著親情,所以我就寫了保證書。學了師父的新經文《大法堅不可摧》和《建議》後深感痛悔,特此嚴正聲明原寫“保證”及一切簽字全部作廢。我今後決心緊隨師父的正法進程,向世人講清真相,洪法與救度眾生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0年11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/224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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