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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尚艷芳 我二零零四年九月二日在家被縣國保大隊綁架到拘留所迫害,十月份又被非法押送往省女子勞教所,寫了書面“不煉功保證”。回來後雖然寫了“聲明”,可是沒有用真名。從新嚴正聲明: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走師父安排的路。從新修煉法輪功,做好師尊交給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2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11/166220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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