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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慶華 2001年元月19日,我和小孫女剛到家,當地派出所、居委會、保衛科、區經委等十多人來到我家,要把我強行帶到“洗腦班”,當時僵持了一個晚上,他們還把我女兒單位的領導叫來壓我,他們怕我跑,一直都不離開我家。到了第二天中午,我由於學法不深,以為是我的難,該去承受,加上自己的怕心和執著,使自己在別人寫的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。為此我深感痛悔,我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,在此嚴正聲明我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感謝師尊給我一次改正的機會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/224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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