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彭寶珍(彭輯珍) 我於一九九八年七月喜得大法。在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勞教迫害後,被邪悟者強制洗腦,做了不該做的和說了不該說的,甚至當了邪惡的幫兇去省洗腦班助惡為虐。提前半年放回後,又被邪惡用招工的名義叫去當所謂的“幫教”,每月給壹千元的工資。嚴正聲明:本人以前做過、說過、寫過的違背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廢。走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,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一切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13/166455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