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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嚴正聲明

    聲明人:陳美蓮、孫振鈴

    我和老伴兒都是1998年得法的。1999年7月20日後,我們學校的校長和保衛科長對我們進行恐嚇,強迫我們交大法資料,當時我把法像和法輪及一部份大法資料都送進爐灶裡燒了。聲明:以上的違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13/16645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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