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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慶亮 今年9月中旬,在邪惡進行所謂“回訪”時,由於怕心,我違心的在派出所的筆錄上簽了字,承認了他們所寫的歪曲了我的意願的東西。我內心十分後悔。嚴正聲明:筆錄上所寫的東西不是我的真正想法,我堅決不予承認,在此過程中我所說、所寫、所做的一切不利於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堅定的按師父要求的去做,擔負起大法弟子應盡的責任,絕不再犯類似的錯誤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14/16652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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