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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廷芬 2005年至2007年,我在被邪惡非法勞教期間,因學法不深,有怕心,加之正念不足,沒從根本上全盤否定邪惡的迫害,而是用人的方法承受著迫害,所以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被邪惡強迫寫下了對大法、對師父不敬的“××書”。嚴正聲明:凡是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學好法,不斷提高心性,去掉執著心,做好三件事,做個符合大法標準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16/1666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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