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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潘妙仙 以前我由於學法不深,在壓力和恐懼下,毀過手抄師父講法資料,做過不符合大法的事,在此聲明全部作廢。加倍努力,彌補過失,認真做好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,圓滿隨師還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1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16/166637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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