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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恩興 2000年6月,鎮派出所把我地區學大法的人,抓到一起,我們遭受到非人的折磨,整天整夜不讓睡覺或者中午暴曬,不許喝水,曬暈一個往屋抬一個,各種招數使盡,經過50多天的折磨,最後用警棍把學員打的實在承受不住。因此寫了“不煉了”的保證書,特此聲明作廢;同時從拘留所出來時,向警察簽的字也聲明作廢。今後加倍彌補損失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2/1/3/224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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