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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美麗 我於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在菜市場講真相時,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,被劫持到當地派出所,本地縣610非法抄我家。嚴正聲明: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(按的手印,簽的字)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。堅定正念,堅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10月1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18/16675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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