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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胡志明 我一九九八年七月在前妻的影響下,走進修煉之路的,從此我改變了不良習性,不抽煙、不喝酒了,脾氣好了,家庭和氣,同時很多病也不見了,節約了大量的醫藥費。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大法遭迫害後,我在縣電視台上給邪黨抹粉,這是一大恥辱。 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,前妻被抓走,被判刑三年,我被國安軟禁三天。這期間,我違心的說了、寫了不利於大法的話。嚴正聲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個大法真修弟子,抓緊救度世人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7年月11月1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7/11/20/16687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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